各支部:
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组织程序,根据各支部选举产生上报的支部委员名单,经院党总支研究,同意董兴武等同志为支部委员,具体名单如下:
第一支部委员为董兴武(书记)、云丽(组织委员)、侯娟(宣传委员);
第二支部委员为王军礼(书记)、丁党鹏(组织委员)、权军民(宣传委员);
第三支部委员为张景平(书记)、李斌志(组织委员)、郭秀丽(宣传委员)。
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