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工程师办公室(质量管理办公室)是负责公司地质项目生产、技术、质量、项目成果管理,核定工作费用,参与合同评定等方面的工作的管理部门,其职责如下:
(1)在公司总工程师领导下,对公司地质项目的生产、技术、质量和项目成果、矿产开发及技术质量进行全面管理。执行国家/行业技术质量标准,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制度的建立、健全和完善,履行管理职责。
(2)负责科研计划管理。组织制定公司年度科研项目计划,并跟踪考核管理;适时、适度申报国家及省、市、集团公司科研项目,并做好衔接管理。
(3)配合办公室负责做好公司技术资料管理、借阅,建立技术档案室,提供全面的档案服务;逐步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;指导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电子档案备份、技术档案整理、归档、移交等工作。
(4)科技图书的征订、分发工作。做好各类介质地质资料、数据库的保密工作。
(5)参与核定年度项目实施中技术人员数量和项目工作费用,联合下达公司年度项目费用安排计划。
(6)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划和年度立项或投标指南,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项目立项要点,提出项目设置方案。组织专家对立项或投标材料进行审查论证,并组织上报评审或投标。
(7)组织专家审查项目任务书,参与合同评审。
(8)根据项目任务书或合同要求,负责组织项目总体设计或年度工作方案的编写与初审,并组织(上报)评审。
(9)负责项目任务的变更审查与报批,并组织实施变更。
(10)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督促检查、指导与协调。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,抽查比例不低于公司项目总数的80%。对有野外工作任务的项目原则上全部检查。
(11)负责按时汇总编报项目的工作报告(月、季、半年、年报)。
(12)负责审批项目样品数量、样品测试内容与测试单位,检查验收样品测试结果。
(13)协助生产经营单位项目经理、对外部门联系、洽谈项目、投标,负责审核技术标;与生产经营单位共同做好项目分包(外协)的招投标工作。
(14)负责按照《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要求对项目进行野外验收,并向实施单位提出野外验收申请。
(15)负责组织项目成果报告初审,及时向组织审查单位提出评审申请,负责审查提交成果报告送审稿。
(16)负责向上级资料管理部门汇交成果资料,并按规定及时完成项目原始地质资料、地质成果的立卷、归档、移交工作。
(17)负责组织公司的地质技术综合研究和资料的二次开发,提供地质项目立项依据和建议,在总工领导下做好项目储备工作。
(18)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、实施、保持、改进的组织、协调、监督检查,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、修订、报批和控制,对所发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有效性负责。
(19)负责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,负责公司质量管理工作计划、组织、协调、检查工作。负责组织公司级管理评审、外审准备工作,指导各部门(子公司)实施过程控制。对重要项目的质量进行现场检查、验收,组织产品、服务的质量抽查、质量考核及质量改进,对项目质量状况进行综合评价。行使质量管理一票否决权。
(20)负责对地勘行业文件和资料以及国家部门标准、规范等技术标准有效版本的控制。
(21)负责组织质量剖析和质量信息的搜集、分析、传递反馈和处理,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,防止出现与产品、过程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不合格,并对出现的不合格项纠正与预防进行验证与监督。统计、分析顾客满意度。
(22)负责组织开展新技术、新方法、新理论的应用培训、引进和推广工作,组织公司内外技术交流及项目申请报奖工作。负责组织公司的科技创新、找矿成果、取得各种注册类职业资格证,申请专项奖励工作;做好地质资料展评、专业学会、公司科委会工作。
(23)负责公司探矿权的设立、延续、变更与年检工作,协助资质管理部门做好地勘资质的申报、年检工作。
(24)负责各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项目的质量管理监督、巡察,负责解决项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技术困扰及难题。
(25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质量管理办公室与总工程师办公室联合办公,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由总工办主任兼任。